目前中國的經濟水平發展很快,雖然只處于日本70-80年代的水平,但是積極趕上的勢頭非常的明顯;
日本在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關注并制定環保方面法律法規,現已形成一套非常有效的體系;
這樣的體系不光對環境保護有效,也對整個日本的經濟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使得日本經濟可以健康的發展;
由于環保行業門類眾多,這里以日本環保行業中占比最大的資源循環行業為例。
日本的資源循環行業主要由專業環保企業、產品制造商、材料冶煉企業三大類構成,核心競爭力各有不同。
專業環保企業主要是中小企業,它們的優勢在于專業拆解處理技術水平較高,以處理費用是否合適來確定是否接受物品,
因此能夠保持較高的毛利率;劣勢在于對處理后有價物的銷售收入較為忽視;
在廢舊電腦、廢塑料等廢物有價回收后,加工、銷售的商業模式難以拓展,因此很難擴大自身的營業額。
產品生產企業主要是家電和汽車的制造商,它們的優勢在于能夠在產品設計、生產環節時就引入便于回收再利用的理念;
從而達到很高的再資源化率;劣勢在于各地區工廠不能接收多種產品,只收集自己母公司的產品,因此規模較小。
材料冶煉企業主要是一些鋼鐵和有色金屬冶煉,優勢在于生產流程和渠道銷售兩方面的資源可以與新業務共享;
冶煉設施可以通過改造用于資源循環的加工,加工所得的產品可以通過既有渠道銷售,可以賺取更高利潤;
劣勢在于冶煉企業對于接受物品的品質要求較高,殘雜物較高的物品不愿接受。
從日本的行業參與者格局不難看出,環保產業不僅提供了創業機遇,也為一些大企業帶來了業務轉型的機遇。
在如今中國上游原材料行業普遍面臨產能過剩的背景下,日本原材料制造企業的業務轉型尤其值得關注;
如同和礦業公司,作為一家有色金屬企業,利用其制造技術和剩余產能已經深度參與到電子廢棄物的循環利用行業中,其環保業務2012年占營業額比例已經到25%。
日本主要經歷了“工業型污染、生活型污染、碳減排問題”三個過程,相應的環保產業重點領域也隨之而發生變化。
按日本環境省的產業劃分,環保產業可以分為污染防治、碳減排、資源循環、自然環境保護四大領域。
在四大產業領域中,最先發展起來的是污染防治行業,主要就是廢水、廢氣和土壤污染的治理。
這一行業的發展對應于日本高速工業化時期,主要為了解決工業化所產生的公害病問題。
主要行業包括廢氣脫硫、廢氣脫硝、污水處理工程、膜材料和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等,是由工程業務作為主導的一個行業。
隨著日本進入后工業化時代,從上世紀90年代起,污染防治市場就增長乏力。
雖然在21世紀,日本政府頒布了《土壤法》,促進了土壤污染治理的市場;
但污染治理行業總體占比依然較低,在整個環保產業約占15%左右。
日本現在環保產業中最受關注的有兩大領域,其一是資源循環行業,其產值較高,占整個環保行業的50%左右;
主要包括工業廢棄物回收及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和電子廢棄物回收處理。
除由于2009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出現了行業產值的突然下滑以外,新世紀的其他年份雖然增速不顯著,但保持穩定;
其二是碳減排行業因增速而受矚目,產值占比由2000年的5%左右快速增長到2011年的20%;
由于日本的經濟能效已經很難有潛力可挖,行業新增產值部分主要由新能源及碳減排的相關服務行業構成。
從日本的環保產業結構的變化來看,能夠發現在工業化后期,由于污染行業的新增產能有限,因此環保投資必然會鈍化;
另一方面,資源循環和新能源的對于一次性礦產和傳統能源的替代卻是擁有很大的潛力。
而且,占比較高和增速較快的兩大行業有一個共性特點,就是由投資運營商主導這一產業;
這樣可以通過長期運營帶來穩定的現金流,比工程模式更可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當然,中國的產業重點和增長點不會完全跟隨日本的路徑,比如日本水污染防治完全由政府運營生活污水設施;
在這一領域,企業只能止步于工程建設,而中國的水處理BOT則發展迅猛。
但日本總的趨勢值得中國環保企業參考,中國正站在后工業化門檻上;
未來重點也將從污染防治走向資源利用,核心模式從工程走向投資運營。
日本的環保企業除碳減排行業以外,面臨的最大難題就是市場規模有限,增長乏力。
就資源循環行業而言,根據日本環境省預測,從2008年到2020年,整體市場規模僅增長6%,細分行業中增長最大的是家電及電子回收行業,12年時間也僅增長25%;
其他細分行業中部分甚至出現萎縮。因此,通過國際合作擴大業務規模成為很多日本企業的戰略,中國最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自然列入了企業國際拓展的目標。
中日合作的優勢互補,核心在于中國企業擁有市場開拓能力,而日本企業則通過技術研發和長期運營積累了豐富的技術經驗。
對于中國企業而言,如何找尋日本合作伙伴可以從兩個維度來看,其一是日本企業的業務拓展迫切性,即營業額增長率;
其二是日本企業的技術運營能力,可以從總資產回報率來初步考察。
野村綜研抽取了10多家日本資源循環行業的上市企業,以日經指數成分企業平均營業增長率1%和平均資產回報率1.5%來進行劃分;
日本企業具有較高的運營能力和較低的營業增長,客觀上與中國企業形成互補合作的可能性較高。